【项目名称】北京轻联富文新特印刷有限公司49.26%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5BJ1006609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5-03-27 至 2015-04-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轻联富文新特印刷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华路25号) | |||||
法定代表人 | 邢立平 | |||||
成立时间 | 1956-02-0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326.56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技术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74788-3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出版物印刷、制版;其他印刷品印刷、商标印刷;加工、制造蜡纸、复写纸、油墨、涂改液、打字带、电传纸、打字蜡、胶水;制造机制纸、纸板、纸容器、纸板容器、压膜纸制品、一次性纸浆模餐具、超市托盘、工业产品的内衬包装、纸浆膜制品、印刷产品包装装潢用的纸;装潢设计;技术开发;销售机制纸等。 | |||||
职工人数 | 10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隆达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 54.26% | ||||
2 | 北京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5.74%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913.87 | -457.23 | -389.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913.44 | 7034.63 | 1878.81 | ||||
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12-31 | 1725.79 | -544.54 | -558.7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8562 | 7241.93 | 1320.0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12-25 | |||||
评估基准日 | 2014-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6999.34 | 10720.13 | ||||
负债总计(万元) | 7265.65 | 7265.65 | ||||
净 资 产(万元) | -266.31 | 3454.4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701.6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勤和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职工安置方案》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隆达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 | |||||
法定代表人 | 粟国锦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4082.9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技术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6619-X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4.26%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26%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63369696-8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隆达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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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701.6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在扣除北京产权交易所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⑥未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职工安置方案、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③同意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债务无异议。④同意《职工安置方案》中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及妥善解决拖欠职工及退休人员费用问题等相关内容,同意职工与标的企业签订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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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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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1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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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东捷金拍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姜先生 | 联系电话 | 15101561210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薇佳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65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陈靓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02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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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隆达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00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东捷金拍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姜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510156121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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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