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神木宾馆有限公司34%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SW1408BJ00020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4-08-11 至 2014-08-1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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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北京神木宾馆有限公司34%股权 | ||
计量单位 | 所在地 | |||
型 号 | 数 量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117.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14-08-18 12:00 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
处置方法 |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拍卖保证金的手续。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转让标的为北内集团总公司持有的北京神木宾馆有限公司34%股权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神木宾馆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对该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在北交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拍卖现场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以最高应价行使优先购买权,即该股权归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所有。特提请竞买人注意。 3、转让方仅以转让标的现状进行拍卖,不负责标的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等方面的问题,上述问题请竞买人在转让标的验核时自行勘验。 5、因转让标的为破产财产,转让底价仅供参考,起拍价以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其他 北内集团总公司破产管理人会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8 个自然日 | ||||
预展地点 | 标的所在地(有意竞买者请联系拍卖公司,由拍卖公司统一组织展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自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之日起,转让标的即视作交付买受人,转让标的的风险移转至买受人,转让标的此后发生的损益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自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后5个工作日内,持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付清全款的凭证与转让方签订破产财产移交协议,即转让方完成转让标的的移交责任。转让标的移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后,自行到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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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内集团总公司破产管理人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李薇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629566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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