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华星利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3BJ1005831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3-11-20 至 2013-12-1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华星利通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街5号院东点写字楼C座C8304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李亚斌 | |||||
成立时间 | 1998-05-12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63370022-6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6169.65 | -5384.6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43.89 | 793.85 | -349.96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财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3-10-31 | 0 | 18.74 | 24.7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25.6 | 1849.76 | -1624.1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11-08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8-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27.34 | 68.6 | ||||
负债总计(万元) | 348.13 | 348.13 | ||||
净 资 产(万元) | -220.79 | -279.5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79.53(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中财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存在差异,尚未做工商变更。具体详见《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 2、标的企业其他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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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宣武区[110104]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180号新纪元大厦6层 | |||||
法定代表人 | 杨殿中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73379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314-1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7828315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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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8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20万元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网络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交易价款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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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方式参与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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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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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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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德和永道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欢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62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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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良好 的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匿名 委托方式参与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