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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崇光药业有限公司3%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3BJ1005805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挂牌日期:   2013-11-11 至 2013-12-0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崇光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26号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 雷玉明 
成立时间 1998-01-2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63377919-X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加工、销售中药饮片(加工中药饮片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中药饮片限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一般经营项目:无  
职工人数 17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雷玉明 57%
2 雷家成 20%
3 雷莉 20%
4 北京崇远投资经营公司 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97.32  4.62  3.4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309.68  2014.6  1295.08 
审计机构 北京中源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9-30  3.9  -66.85  -66.8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247.6  2019.37  1228.2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瑞泰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0-21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309.68  3100.24 
负债总计(万元) 2014.6  2014.6 
净 资 产(万元) 1295.08  1085.6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2.569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源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与《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姓 名 所在单位 职 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雷玉明  北京崇光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57% 60%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保持原有人员架构。成功受让后,继续做好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崇远投资经营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崇文区[110103]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南小街1号楼2单元18层 
法定代表人 王振淮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70025676-0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2.5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需要提供由国内银行出具的在挂牌公告期内任一时点能表明意向受让方的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挂牌价格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如为多份证明文件的,则证明日期应为同一日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崇远投资经营公司
  • 企业规模:170 人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杜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316296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 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需要提供由国内银 行出具的在挂牌公告期内任一时点能表明意向受让方的银 行存款余额不低于挂牌价格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如为多份证明文件的,则证明日期应为同一日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