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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3号(京宝花园)3201室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挂牌日期:   2013-08-08 至 2013-09-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坐落位置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3号 

房产证号 X京房权证东字第041721号  目前用途 住宅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8558.94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坐落位置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3号 

土地证号 京东成国用(2011出)第00271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1266.97 

用 途 住宅用地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房产现状进行验核,递交受让申请即视同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房产的现状。 2、受让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完成。本套房产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3、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以北交所指定的标准文本为基准,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由于转让方属于从事销售房产的公司,且标的资产为转让方销售的房产,根据相关政府房管部门要求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必须提交由转让方开具的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遵照转让方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发票使用管理办法,转让方只有在全额交易价款到账后方能开具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并办理完成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在标的房产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前将全部交易价款由北交所提前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5、本次转让标的房产属住房限购政策管理范围,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房产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若因转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标的资产无法过户的,转让方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将全部交易价款返还给受让方。 

交纳金额 98.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下午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处置方法 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13370083068@163.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 事行为 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国家 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预展时间:2013年7月29 日-8月19日(节假日除外);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2、由于该房屋内外装修以及内部设施设备均已超过施工 单位承诺质保期,除主体结构外,转让方不对该房产承担 任何质量保修责任。因此,意向受让方应提前到现场对房 屋质量、室内外装修以及设施设备情况进行充分考察与了 解,房屋采暖、保温材料、外墙、内墙、顶棚、室内地 面、门窗以及卫生间均以房屋现状进行转让。 3、标的 信 息中所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信息为含本次转让 标的房产在内的25套房地产的整体信息,标的房产仅为 其中一套,位于整栋建筑物地上2层,建筑面积为117.45 平方米,未办理单独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目前 状态为空置。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4年12月22 日。 4、本项目受让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 用 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具体标准为:成交金额1000万元 以下(含1000万元)部分收取5%服务费;成交金额 1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取3%服务费;1亿 元以上部分收取2%服务费。 5、项目其他信息详见《资 产评估报告》。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