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央广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3BJ1005631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挂牌日期: | 2013-07-15 至 2013-08-0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央广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2418室) | |||||
法定代表人 | 彭小毛 | |||||
成立时间 | 2012-11-27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05733312-1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 |||||
职工人数 | 1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央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6% | ||||
2 | 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 | ||||
3 | 北京知行鸿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4%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5.8 | -5.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00.14 | 5.94 | 494.2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3-06-30 | 0 | 0.41 | 0.4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500.67 | 6.05 | 494.61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吉林省财政厅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6-20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500.34 | 500.34 | ||||
负债总计(万元) | 6.05 | 6.05 | ||||
净 资 产(万元) | 494.29 | 494.2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98.85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主要财务指标”栏目“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取自标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2、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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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吉林省[220000]长春市[220100]市辖区[220101]长春市人民大街1166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宪林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8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66010602-X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吉林省财政厅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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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3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 2、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竞价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受让材料不真实、不合法有效,存在虚假记载;②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两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⑥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合同条款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作出书面承诺:①本次产权交易,转让方的产权服务费或竞价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②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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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以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意向受让方的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意向受让方须持有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受让;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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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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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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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0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安瑞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余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91855769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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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 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2年度经审计 的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以2012年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 3、意向受让方的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意向受让方须持有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 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 受让;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