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比欧特国际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53%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3BJ1005395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挂牌日期: | 2013-01-10 至 2013-01-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比欧特国际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西路9号碧湖居135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锋 | |||||
成立时间 | 1995-01-17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4652-7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商业贸易的策划、设计、咨询、可行性研究;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 |||||
职工人数 | 7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新基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7% | ||||
2 | 海南兆扬置业有限公司 | 21% | ||||
3 | 海南中颐信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20% | ||||
4 |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 | 12.17% | ||||
5 | 深圳市友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2% | ||||
6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53% | ||||
7 | 北京长空租赁有限公司 | 1.3%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23.09 | -23.0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510.34 | 4.29 | 5506.05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9-30 | 0 | -160.87 | -145.6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季报 | 8153.75 | 1.87 | 8151.88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12-10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169.89 | 3566.92 | ||||
负债总计(万元) | 0.75 | 0.75 | ||||
净 资 产(万元) | 3169.14 | 3566.1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32.87(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本杰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此次转让的标的被转让方列为不良资产,该项目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是对标的企业整体资产进行的评估,并按照转让方所持有的对应评估值进行备案。 2、标的企业未作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所填数据出自基准日审计报告中的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数据。 3、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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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集团办公楼A座北翼三层 | |||||
法定代表人 | 俞波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5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71091-7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53%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53%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093X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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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32.87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69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方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产权交易所的交易组织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不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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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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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69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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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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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7 人
- 负责部门:中国五矿集团
- 联系人:朱文菁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016951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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