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北京
【项目名称】北京北视英特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2.0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5354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12-24 至 2012-01-2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北视英特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19楼) 
法定代表人 刘爱勤 
成立时间 2000-04-1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组织机构代码 72260412-1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含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 
职工人数 20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电视产业发展集团 51%
2 国投交通公司 22.05%
3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58%
4 深圳市嘉殷达投资有限公司 6.3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788.84  32.44  13.0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818.3  305.04  2513.26 
审计机构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2820.45  -244.63  -244.6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507.47  238.84  2268.6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1-16 
评估基准日 2012-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569.48  2804.58 
负债总计(万元) 324  324 
净 资 产(万元) 2245.48  2480.5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46.9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投交通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1号 
法定代表人 潘勇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764-3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2.0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2.0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7643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46.9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4、本项目设立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在扣除北京产权交易所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⑥未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则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负责给予必要的配合;
6、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受让本项目同时,须同时受让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北交所挂牌转让标的企业20.58%股权;
7、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接受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所述全部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方具有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资质(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6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国投交通公司
  • 企业规模:205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产权交易所
  • 联系人:郭智宇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629565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 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 准); 2、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方具有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资质 (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