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中奥天合国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2%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345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2-12-21 至 2013-01-1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中奥天合国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9号1号楼11层) | |||||
法定代表人 | 刘长荣 | |||||
成立时间 | 2002-07-09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043057-5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技术推广服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家庭服务;清洁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会议服务;家居装饰、设计;维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 | |||||
职工人数 | 3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东方天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92% | ||||
2 | 北京精世联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8%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6.75 | -91.67 | -91.6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62.81 | 119.58 | 243.24 | ||||
审计机构 | 华夏中才(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9-30 | 61.45 | -27.54 | -27.6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75.8 | 60.16 | 215.63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华荣建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11-07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5-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43.09 | 250.88 | ||||
负债总计(万元) | 245.66 | 245.66 | ||||
净 资 产(万元) | -2.57 | 5.2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8024(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资料。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东方天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长荣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80172330-5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2%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2%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技术交流培训中心 | |||||
组织机构代码 | 40061515-1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东方天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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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802584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方资格确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且转让方有权无须征得受让方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挂牌交易:(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意向受让方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挂牌价格的;(4)意向受让方在其已依据相关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意向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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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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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4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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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东方天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3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曹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08465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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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