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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太极华能信息系统有限公司4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5340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12-20 至 2013-01-1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太极华能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一区信息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 李微微 
成立时间 1999-07-2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5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软件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022891-1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等。 
职工人数 1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 48%
2 华能综合产业公司 40%
3 周新政 1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7.42  -341.42  -336.9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48.58  116.29  432.29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256.64  -138.77  -122.9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392.51  83.17  309.3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0-30 
评估基准日 2012-05-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07.87  427.53 
负债总计(万元) 117.02  117.02 
净 资 产(万元) 290.85  310.5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4.20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诚信安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勋业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华能综合产业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华能大楼17层) 
法定代表人 宋宗璟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20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162-0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02X 
批准单位名称 华能综合产业公司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24.204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人民币35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存在违规违约行为情形的,其竞价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本项目一经发布产权转让公告,即可对本项目开展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表或核准材料、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未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信息技术行业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华能综合产业公司
  • 企业规模:16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中轻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人:房莹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39688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信息技术行业 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 录。 4、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