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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中车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3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5328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12-14 至 2013-01-1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中车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县(北京市密云县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8号开发区办公楼410室-188) 
法定代表人 赵寒平 
成立时间 2001-04-2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656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60008843-X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开发、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等。 
职工人数 11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西安保德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5%
2 华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0%
3 大同市华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91.33  147.76  125.3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56.03  212.1  243.92 
审计机构 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70.96  -83.84  -83.84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85.8  225.71  160.0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6-11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56.03  454.94 
负债总计(万元) 212.1  209.72 
净 资 产(万元) 243.92  245.2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3.56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华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工体北路新中西街2号311室 
法定代表人 白建伟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6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851-5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警务保障企业管理办公室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8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20万元。如项目挂牌期满,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满,产生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应承诺:①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②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应承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直接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并有权无须征得受让方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挂牌交易:①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或在后续竞价程序中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③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④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情形。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2011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需提供2011年度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及财务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华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11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08468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 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以营业执照 为准); 2、意向受让方2011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 币300万元(需提供2011年度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及财务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