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717.6万股股份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244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2-11-20 至 2012-12-17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18号冠华大厦11-14层) | |||||
法定代表人 | 王印 | |||||
成立时间 | 1994-12-16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3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2204-x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老旧城区危房成片改造、市政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工商业及民用住房的建设与经营(包括出租、出售和自有物业的管理);生产建筑材料;销售自产产品。 | |||||
职工人数 | 300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坚实发展有限公司 | 91.96% | ||||
2 | 华润建筑有限公司 | 4.57% | ||||
3 | 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0.54% | ||||
4 |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 0.35% | ||||
5 | 北京中铁建设有限公司 | 0.24% | ||||
6 |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 | 0.18% | ||||
7 | 北京市康瑞电子技术开发公司 | 0.18% | ||||
8 | 天津宝钢北方贸易有限公司 | 0.09% | ||||
9 | 法制日报社 | 0.09% | ||||
10 | 北京国际系统控制有限公司 | 0.09%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83293.34 | 80655.95 | 70537.7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488965.77 | 2019684.67 | 469281.1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5-31 | 31695.77 | -744.48 | -1576.6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554801.54 | 2087097.05 | 467704.49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10-31 | |||||
评估基准日 | 2011-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 | - | ||||
净 资 产(万元) |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789.5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杨万胜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3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071-0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54%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54%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803-4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家俊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1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934-X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012%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012%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8034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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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789.5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536万元产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 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一次性支付全额剩余交易价款;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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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10年以上的企业法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意向受让方须连续三年盈利(需提交2009、2010及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信托受让、境外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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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36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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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3000 人
- 负责部门:国机资产管理公司
- 联系人:吉璆梅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580228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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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10年 以上的企业法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 质; 2、意向受让方须连续三年盈利(需提交2009、2010及 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违规经 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信托受让、境外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