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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000万股股份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煤炭工业
  挂牌日期:   2012-11-01 至 2012-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八层) 
法定代表人 杨军华 
成立时间 2007-11-0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318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 66840149-6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等。 
职工人数 247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18.81%
2 海南万泉热带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17.26%
3 中经信投资有限公司 17.26%
4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8.63%
5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03%
6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42%
7 中国中旅(集团)公司 4.31%
8 上海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4.31%
9 北京世纪汇丰投资有限公司 3.62%
10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21394.79  -45565.22  -45037.5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64943.19  1229827.02  35116.17 
审计机构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6-30  233043.21  -21142.81  -21065.7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566163.89  2539313.2  26850.6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1-30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    -  
负债总计(万元)  -    -  
净 资 产(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616.9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与2012年2月17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关于标的企业增资的事项,并要求与2012年4月30日前支付增资款。由于目前尚未完成增资,故转让方目前持股比例(4.31%)可能发生变更,本次转让方转让的是标的企10000万股股份,具体比例待增资完成后方可确定。
2、本项目截止挂牌期满日未产生意向受让方,转让方申请继续挂牌。最近一财务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12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中旅(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号中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 方小榕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1356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61-X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3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3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43529002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7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缴纳5100万元保证金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以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保证金在《股份转让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须在《股份转让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合同》(详见《竞价实施方案》的第三部分),保证金在《股份转让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须在《股份转让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或全部交易价款的30%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股份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通过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⑦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除以上情形外,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股份转让合同》签署后转为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产生的唯一受让方被确之日起5个工作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的原因,本项目未能通过保监会和相关机构的审批或备案,且全部交易价款已由交易所划转至转让方的银行账户,则转让方应在保监会或相关部门下发不予批准或备案的通知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转让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无息退还至受让方银行账户。 
5、标的企业原股东确定行使其优先购买权的,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并在《股份转让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分别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6、意向受让方须按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向其递交受让申请,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按照本产权转让公告所附《承诺函》(附件)内容签署并提交《承诺函》书面文件。《承诺函》中所有条款不可更改。 
7、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在北交所发出《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后第3个工作日按照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材料的同时,即视为同意《竞价实施方案》(置北交所备查)中所有内容,同意按照《竞价实施方案》参与竞价程序,并同意按照《竞价实施方案》中的《股份转让合同》签署。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中旅(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公司 法》、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保险公司股东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 须了解上述法规的要求,自行评估其受让保险公司股权的 资格及条件; 2、若本次股权转让涉及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或审核批准的,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 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最终受 让方须通过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或审核批准, 《股份转让合同》在受让方最终获得保监会备案或审核批 准后方可生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1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 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 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