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嘉华晟达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031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2-08-10 至 2012-09-06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嘉华晟达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76号401室【园区】) | |||||
法定代表人 | 尚宝田 | |||||
成立时间 | 2002-01-09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3346885-8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施工总承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化工产品、焦炭、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设计、代理、发布广告;物业管理。 | |||||
职工人数 | 9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通用地产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694.84 | -1280.81 | -1438.5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85.83 | 177.6 | 1308.22 | ||||
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6-30 | 63.76 | -118.37 | -106.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季报 | 1227.54 | 25.51 | 1202.03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5-18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270.51 | 1277.21 | ||||
负债总计(万元) | 29.82 | 29.82 | ||||
净 资 产(万元) | 1240.69 | 1247.3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247.39(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其他详情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通用地产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县[110200]密云县[110228]北京市密云县工业开发区大盛路1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军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2634084-8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200X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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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247.39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分期支付要求: 如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需提供合法的担保,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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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125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进入竞价程序,上述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后,由于自身原因退出的;②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因受让方原因未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期支付除保证金外的首批交易价款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分期付款的交易价款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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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有良好地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现金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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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25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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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通用地产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9 人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杜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8755506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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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有良好地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 行资信和现金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