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新华儿女出入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3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4919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挂牌日期: | 2012-05-11 至 2012-06-07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新华儿女出入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16号6层1座601) | |||||
法定代表人 | 石鲁宁 | |||||
成立时间 | 2004-02-13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咨询服务 | |||||
组织机构代码 | 75820422-6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代理服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 |||||
职工人数 | 7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中天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5% | ||||
2 | 北京华中吉文化传播公司 | 35%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4.02 | 2.51 | 2.4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22.75 | 234.27 | -11.52 | ||||
审计机构 | 北京恒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3-31 | 0 | -1.24 | -1.2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22.46 | 235.22 | -12.7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德平达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3-26 | |||||
评估基准日 | 2011-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23.73 | 201.73 | ||||
负债总计(万元) | 232.99 | 232.99 | ||||
净 资 产(万元) | -9.26 | -31.2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0.941(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恒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广川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华中吉文化传播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崇文区[110103]北京市崇文区前门东大街10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李而亮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8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50489-X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华儿女报刊社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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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7.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5万元。如项目挂牌期满,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满,产生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③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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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的,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违规记录。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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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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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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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华中吉文化传播公司
- 企业规模:7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08468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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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的,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 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违规记录。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