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中包致远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2BJ1004811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挂牌日期: | 2012-01-12 至 2012-02-1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中包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110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杨爱萍 | |||||
成立时间 | 2004-03-15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6013946-X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知识产权出资70万元)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包装总公司 | 40% | ||||
2 | 朱振霞 | 14% | ||||
3 | 白怡 | 14% | ||||
4 | 刘铁松 | 8% | ||||
5 | 王文清 | 8% | ||||
6 | 何志新 | 8% | ||||
7 | 刘泳 | 8%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7.77 | -7.7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6.89 | 9.44 | 47.45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11-30 | 18.45 | -7.02 | -7.0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28.38 | 87.96 | 40.42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环松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2-12 | |||||
评估基准日 | 2011-04-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52.99 | 55.5 | ||||
负债总计(万元) | 9.44 | 9.44 | ||||
净 资 产(万元) | 43.55 | 46.0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8.424(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华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2010年底相关财务数据取自201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资产评估报告》等。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包装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宗坚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9307.4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066-5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2544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1.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股权转让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不超过挂牌金额30%的交易保证金;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能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竞价结束后,如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的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保证金。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6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国包装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中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高源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225885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 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