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建院佰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57%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649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11-14 至 2011-12-0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建院佰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 | |||||
法定代表人 | 丁晓沙 | |||||
成立时间 | 2004-02-12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5872061-8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专业承包、园林景观设计等。 | |||||
职工人数 | 6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建院建设有限公司 | 57% | ||||
2 | 刘国禄 | 10% | ||||
3 | 张果 | 10% | ||||
4 | 刘力 | 6% | ||||
5 | 卢青 | 3% | ||||
6 | 张万利 | 3% | ||||
7 | 艾美荣 | 2% | ||||
8 | 张理垚 | 2% | ||||
9 | 何萍 | 2% | ||||
10 | 王玥 | 2%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982.14 | 75.03 | 59.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50.98 | 340.24 | 110.74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10-31 | 543.06 | -29.45 | -20.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76.13 | 58.17 | 217.9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东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1-08 | |||||
评估基准日 | 2010-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50.98 | 465.18 | ||||
负债总计(万元) | 340.24 | 340.24 | ||||
净 资 产(万元) | 110.73 | 124.9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1.215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明度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公司账上存货——在产品是主要为赤峰工程施工项目支付的材料款。赤峰工程施工项目是标的公司于2004年签定的工程施工合同,该项目合同金额为34262108.00元。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共计确认收入38245324.72元,并确认成本37082264.35元。2010年年初新发生544693.00元成本,主要为材料款。由于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园林景观设计工作,很少涉及工程施工领域,工作经验不足,该工程历时时间较长,加之管理不规范,人员调动频繁,现场经办人无法联系,原工程发包方对标的公司结算等要求不予理睬。该项目目前余下的账面成本能否收回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本次评估暂按账面值列示评估值。若评估基准日后该项目最终结算款与本次评估值不符,应相应调整存货——在产品评估值。 2.其他详见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建院建设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杰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38434-9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7%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7%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3401-6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建院建设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71.22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1.36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使用“建院”、“佰地”作为企业字号,并将标的企业住所迁出“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 4、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日止,期间产生的经营性盈亏(以标的企业财务报表为准)由受让方按其受让股权的相应比例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若为企业法人的应同时具备:(1)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2)2010年末的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以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若为自然人的应具备:(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2)应在从事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相关企业担任高管职务3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1.36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北京建院建设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企业重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史慧敏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894101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若为企业法人的应同时具备:(1)合法存续的境内 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2) 2010年末的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以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2、意向受让方若为自然人的应具备:(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的境内自然人;(2)应在从事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相关企业担任高 管职务3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