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519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9-13 至 2011-10-1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号广安大厦北楼7层) | |||||
法定代表人 | 张朝晖 | |||||
成立时间 | 2004-03-02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5962306-X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认证。 | |||||
职工人数 | 9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 | 70% | ||||
2 |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 3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76.45 | 43.4 | 32.5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93.3 | 27.96 | 465.34 | ||||
审计机构 | 中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07-31 | 112.95 | 24.76 | 21.7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508.15 | 21.1 | 487.05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5-20 | |||||
评估基准日 | 2010-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93.3 | 494.9 | ||||
负债总计(万元) | 27.96 | 17.45 | ||||
净 资 产(万元) | 465.34 | 477.4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95.49(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宣武区[110104]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6号广安大厦北楼7层 | |||||
法定代表人 | 樊高定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社团法人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50000043-7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5.49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中央企业的,应符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的规定及中央企业主业的相关规定。 2、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28.647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且最终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在五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可以将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未实施有效应价的;(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合法注册且存续10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需提供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2、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应有通用机电类产品检验、测试、鉴定服务业务(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取得CNAS的认可(需提供CNAS认可证书和附件),CNAS附件应包括制冷产品检测资质。 3、该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8.647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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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中科信诚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邢昱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629561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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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合法注册且存续10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 人民币500万元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万 元(需提供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2、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应有通用机电类产品检 验、测试、鉴定服务业务(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取得CNAS的认可 (需提供CNAS认可证书和附件),CNAS附件应包括制冷产品检测资 质。 3、该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