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京师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4%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8-02 至 2011-09-2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京师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一号友谊宾馆会议楼二层西部
法定代表人 姜璐
成立时间 2001-09-07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2637573-3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51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师范大学 32.5%
2 北京国泰新华实业有限公司 34%
3 北京国信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2224.638925万元 -969.686614万元 -973.31309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5661.942281万元 77500.284569万元 -1838.342288万元
审计机构 北京中万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5-31 -174.598696万元 -174.598696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8705.204587万元 72623.417169万元 -3918.212582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华寅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7-20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69148.670000万元 84708.95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23.100000万元 112.580000万元
资产总计 74639.400000万元 90134.690000万元
流动负债 77500.010000万元 77500.010000万元
负债总计 77500.010000万元 77500.010000万元
净资产 -2860.610000万元 12634.68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295.79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5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需交纳900万元保证金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且最终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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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北京国泰新华实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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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从事工程建设、开发5年以上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 企业法人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无重大法律和行政诉讼 3.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9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国泰新华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宣武区南线阁街10号7层704、708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水利部 批准单位名称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