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北京
【项目名称】康泰斯工程有限公司3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465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挂牌日期:   2011-08-10 至 2011-08-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康泰斯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4号楼2602室) 
法定代表人吴仕松 
成立时间1996-06-11 
注册资本(万元)美元  20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所属行业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62591074-1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承接国内外工程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承担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市场开发及技术服务。 
职工人数1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康泰斯远东有限公司70%
2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3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849.44 -55.5 -57.53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763.11 591.81 171.3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06-30 10.34 -336.07 -336.07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年报 581.86 746.63 -164.7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安徽中皖正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1-05-31 
评估基准日2010-12-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763.11 766.33 
负债总计(万元)591.81 591.81 
净 资 产(万元)171.3 174.5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52.35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鑫泽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安徽省[340000]合肥市[340100]包河区[340111]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70号 
法定代表人岳明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512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14918110-2 
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0001852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其他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52.36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挂牌总价30%的保证金(即人民币15.708万元)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交易价款;若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时,上述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交易所无息返还给支付人;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需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5.708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华夏明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维轩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91175558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