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信利毛纺有限公司1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0BJ1004131-3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纺织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1-07-18 至 2011-08-1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信利毛纺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前高米店村(中土畜院内)) | |||||
法定代表人 | 王宇 | |||||
成立时间 | 2000-06-19 | |||||
注册资本(万元) | 美元 46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 |||||
所属行业 | 纺织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774712-8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羊绒纱线、羊绒纱线制品。一般经营项目:销售自产产品。(其中实物出资为19.4万元) | |||||
职工人数 | 38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维特克羊绒纱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48% | ||||
2 | 马秀珍 | 42% | ||||
3 | 中土畜雪莲股份有限公司 | 1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296.77 | -71.64 | -71.6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946.83 | 2684.06 | 262.77 | ||||
审计机构 | 北京天辰佳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0-11-30 | 1250.91 | -72.81 | -72.8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季报 | 3081.86 | 2891.91 | 189.9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11-16 | |||||
评估基准日 | 2009-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8 | 50.87 | ||||
负债总计(万元) | - | - | ||||
净 资 产(万元) | 38 | 50.8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0.87(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天辰佳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土畜雪莲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震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7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纺织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377-4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00414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土畜雪莲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5.9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13.77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本项目设立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在扣除北京产权交易所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未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含保证金)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3.77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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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土畜雪莲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曹玮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80113966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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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相 关规定;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