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366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医药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1-06-08 至 2011-07-0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西路10号) | |||||
法定代表人 | 林钟润 | |||||
成立时间 | 1996-03-27 | |||||
注册资本(万元) | 美元 42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
所属行业 | 医药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0004892-1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药品、保健食品、保健饮品、化妆品。一般经营项目:销售自产产品;商务咨询;技术推广服务。(国家限制及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 | |||||
职工人数 | 120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25% | ||||
2 | 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公司 | 5% | ||||
3 | 韩美药品株式会社 | 7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47381.98 | 8402.85 | 6972.4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1908.18 | 13146.63 | 28761.55 | ||||
审计机构 | 北京金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04-30 | 17567.54 | 3361.03 | 2879.8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4537.41 | 12932.74 | 31604.6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3-08 | |||||
评估基准日 | 2010-10-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1029.35 | 42831.2 | ||||
负债总计(万元) | 14686.09 | 14686.09 | ||||
净 资 产(万元) | 26343.26 | 28145.1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407.255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扶正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房屋(京房权证顺涉外更字第05595号)于2010年6月29日在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设定抵押,标的企业土地(京顺国用1996出字第10号)于2010年6月4日至2011年6月3日在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设定抵押。 3、相关内容请详见标的企业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顺义区[110113]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 | |||||
法定代表人 | 杭金亮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88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251810-X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组织机构代码 | 00000000-0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决议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40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20万元。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 3、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组成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支持标的企业今后的投资发展。 5、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并承诺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债务无异议,同意标的企业继续承继和适时清偿债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是从事药品生产及销售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在7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资质(提供国内认可的资质证书)。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42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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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鑫浩投资中心
- 联系人:张超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944531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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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是从事药品生产及销售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在7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资质(提供国内认可的 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