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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发动机厂30台4H曲轴设备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7BJ1001966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不限
  挂牌日期:   2017-09-07 至 2017-09-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资产情况        
机械设备 名 称 详见《实物资产转让清单》  所在地  
规格型号   成新率(%)  
计量单位   数 量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说明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2017年第八次经营委员会会议纪要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采用进场交易方式转让有关资产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东风汽车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7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3、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2)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资产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4)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5)自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 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出具2个月内完成转让资产的搬运、清理以及设备基础坑回填工作;拆除、吊装、运输、回填等相关环节费用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他内容详见于北交所备查的《评估报告》等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170.00 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按时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网络竞价规则中规定的竞买人违约的其他情况;(6)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受让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或相关要约的。
处置方法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刘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718787437
  • 手机:13718787437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