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体育产权交易中心(1))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简况 |
资产公告信息 |
资产描述 |
一、冠名权
1、企业获得上海市第二届市民运动会“XXX”上海百万市民健步走总冠名权。(含主题活动开、闭幕式以及相关系列活动)
二、现场品牌呈现
1、主题活动现场体现总冠名企业品牌形象,包括主背景板、签到背景板、场地围板等;
2、主题活动现场为总冠名企业提供专属形象展示区域;
三、物料品牌呈现
1、主题活动所发放的宣传印刷品,包括活动宣传资料、赛事秩序册等,呈现总冠名企业品牌形象;
2、主题活动发放的礼品袋上呈现总冠名企业品牌形象;
3、主题活动发放的礼品袋内加入冠名企业品牌项目或产品宣传资料。
4、主题活动发放的宣传T恤、号码布上体现总冠名企业品牌形象;
四、线上品牌呈现
1、活动官网、合作推送网站呈现总冠名企业品牌形象;
2、活动官网呈现总冠名企业赞助活动信息、企业形象宣传视频;
五、媒体宣传
1、主题活动的开、闭幕式以及相关重要活动,邀请10家以上沪上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报道中体现总冠名杯名;
2、主题活动主要合作媒体网站、微信平台,呈现总冠名杯名;
六、其他权益
1、邀请总冠名企业领导出席主题活动开、闭幕式及有关重大活动;
2、邀请总冠名企业领导作为主题活动颁奖嘉宾;
3、主题活动活动颁发奖项以总冠名企业命名;
4、总冠名企业享有上海市体育发展基金会开具的捐赠收据、捐赠证书,享受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2%税前扣除优惠。
5、活动组委会可根据冠名企业提出的其他宣传及权益体现要求,特别制定活动内容和形式,具体内容经活动组委会与冠名企业商议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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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
评估基准日 |
2016-06-23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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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依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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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本比赛为“绿地集团杯”上海市第二届市民运动会主题活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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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赛事信息请下载附件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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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合作伙伴企业在举牌的同时须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至联交所指定账户。银行信息如下:
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人民广场支行
帐号:216290100100055015
2.意向合作伙伴企业须自行下载《合作伙伴权益报名申请书》(见附件)。意向合作伙伴企业在举牌同时,递交《合作伙伴权益报名申请书》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伙伴企业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合作伙伴企业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获得合作伙伴权益,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合作伙伴赞助价格。联交所组织签订合作伙伴权益合同(合作伙伴权益合同由捐赠协议和合作伙伴权益协议两部分组成),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伙伴企业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合作伙伴企业应与上海市体育发展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并与第二届市民运动会组委会签订合作伙伴权益合作协议,支付约定合作伙伴赞助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4.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伙伴企业,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合作伙伴企业和合作伙伴赞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合作伙伴企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联交所组织下签订合作伙伴权益合同(合作伙伴权益合同由捐赠协议和合作伙伴权益协议两部分组成),最终合作伙伴企业的竞价保证金在合作伙伴权益合同生效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确定合作伙伴企业后的3个工作日内,合作伙伴企业应与上海市体育发展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并与第二届市民运动会组委会签订合作伙伴权益合作协议,支付约定合作伙伴赞助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其余意向合作伙伴企业支付的保证金于报价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
5.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合作伙伴企业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合作伙伴企业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合作伙伴企业报名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合作伙伴企业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合作伙伴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伙伴企业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合作伙伴企业后未按时支付合作伙伴赞助款。
6.本次合作伙伴赞助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合作伙伴企业应当在合作伙伴权益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约定时间将合作伙伴赞助款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合作伙伴企业必须拥有合法的资金、可靠的产品、技术或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其品牌、形象与体育精神和运动会宗旨相吻合,达到组委会的基本要求。
2.意向合作伙伴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截止2015年12月31日,意向受让方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不得低于500万元(以2015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3.意向合作伙伴企业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三年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记录,应书面承诺。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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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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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市体育发展基金会 |
经济类型 |
其它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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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市体育局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市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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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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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名称 |
《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