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切设备类及部分转配套单位资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4BJ1000351 | 项目类别: | 行政(事业)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4-05-16 至 2014-06-2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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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金切设备类及部分转配套单位资产 | ||
规格型号 | 所在地 | |||
数 量 | 433 | 计量单位 | 件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150.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14-05-29 14:00 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1)竞价过程中所有竞买人均未在转让底价应价的;(2)拍卖成交后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扣除拍卖保证金后的剩余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 | |||||
处置方法 | 拍卖会结束后,如竞买成交,买受人交纳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不成交,由北京产权交易所无息退还拍卖保证金。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为保障厂区的正常秩序,转让方统一组织查看标的,意向受让人应按规定时间查看标的,不在查看标的时间的,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人查看标的时应遵守转让方厂区相关规定。 2、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转让方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拍卖标的清单》仅供参考。意向受让人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转让方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划转到账的成交价款和买受人直接划转到转让方账户的履约保证金、施工安全保证金后,转让方通知买受人签署《废旧物资购销合同》、《安全协议书》;并且买受人的进场时间以转让方通知的时间为准;买受人进场拆除搬运标的所属物资,自行拆除、提货、包装、运输,所需费用自理。运输、施工中服从转让方的管理,遵守转让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受让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持有效上岗操作证上岗。施工中因买受人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负、费用自理,履约保证金100万元,施工安全保证金100万元,施工标的交付期限(工期)为25天。在规定时间未拆除搬运的标的所属物资归委托方。 4、本项目受让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其他 董事长决定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14 个自然日 | ||||
预展地点 | 标的物所在地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所有物资均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受让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须按标的物的拆除、仓储、运输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后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笔录》上签字。4、标的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3个工作日内,将除拍卖保证金后的剩余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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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J0022 北京中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3-6555966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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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 付能力、商业信用;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废旧物资回 收资质;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