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谷集团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库存网络交换机等部分资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4BJ1000156 | 项目类别: | 行政(事业)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4-03-24 至 2014-04-04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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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库存商品 | ||
规格型号 | 所在地 | |||
数 量 | 计量单位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12.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截止日17:00 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 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⑤ 网络竞价规则中规定的竞买人违约的其他情况。 | |||||
处置方法 |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其他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资产清单、等相关文件。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其他 关于经贸公司下一步的工作思路的请示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粮贸易有限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信息发布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12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在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标的后,须按照标的资产成交金额的5%支付交易服务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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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谷集团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翟姗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241143091
- 手机:13241143091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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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 状况和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