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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报废资产(东海救199轮) (挂牌中)
  项目编号:   W314SH10G2837   项目类别:   行政(事业)资产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4-01-20 至 2014-01-2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企通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交通运输设备
  船舶
  名称 东海救199
  船籍港 上海
  总长、宽、型深 总长60.22米、型宽11.6米、型深5.7米
  总吨位 950吨
  净吨位 285吨
  船体材料 钢质
  主机类别 内燃机
  主机总功率 1940千瓦
  推进器 螺旋桨
  建成日期 1979-04-01 00:00:00.0
  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 2012年5月31日至2013年3月31日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地点 上海市杨树浦路1426号东海救助局码头
  联系人信息 赵女士 13716743879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3-07-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250.560000万元   142.600000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该船舶的使用年限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转让后受让方应按国家报废船舶的相关处理规定来处置该船,如未按国家规定执行由此造成任何的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该船按现状转让,转让后所涉及的所有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船舶转让后的任何责任。3、最终确定的受让方需自行提船。提船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4、竞买人、竞买人受托机构须知:本项目收费标准:协议转让或竞价(拍卖)转让,受让方支付交易手续费比例均为成交价格的5%。5、竞买人须知:如本项目竞价(拍卖)成交,受让方需向拍卖公司支付由拍卖公司代受让方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共计为成交价格的5%。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42.6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的1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拍卖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手续费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以竞价(拍卖)方式成交的,受让方需同时向拍卖公司支付由拍卖公司代受让方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共计成交价格的5%。
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需自行提船。提船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船舶在海上时刻面临风险,需要储备足够油料保证安全,所以船舶储存油料在交接时需要由买方按市场价格购买(双方须协商确定)。
6.该船舶按现状转让,转让后所涉及的所有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船舶转让后的任何责任。
7.如本项目采用竞价(拍卖)方式交易,意向受让方应按交易所通知到拍卖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未办理拍卖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5.000000万元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杨树浦路1426号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法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交通运输部
  批准单位名称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郑向青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63410000-21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 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