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平西欣欣水利物资供应站整体产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075 | 项目类别: | 行政(事业)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2-09-06 至 2012-09-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平西欣欣水利物资供应站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葡萄嘴南) | |||||
法定代表人 | 任全星 | |||||
成立时间 | 1985-10-05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95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234300-4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向本区水利工程销售钢材(不含专营品种)、生铁、木材、水泥、铅、锡、锌、铝、铜、机泵、水管、管件、沥青;零售五金工具、电机、建筑五金、水暖器材、五金杂品、风动工具、通用零件、电工器材、汽车配件、民用建材、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装饰材料、日用百货。 | |||||
职工人数 | 12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802.09 | 0.97 | 1.1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774.09 | 445.05 | 329.04 | ||||
审计机构 | 北京高商万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7-31 | 1276.64 | -164.66 | -164.86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22.19 | 116.93 | 5.2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恒正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8-28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7-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22.19 | 122.1 | ||||
负债总计(万元) | 116.93 | 116.93 | ||||
净 资 产(万元) | 5.26 | 5.1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17(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高商万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现有在职职工12人,已全部解除劳动合同并已支付经济补偿金。 2、资产详情参见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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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子大街56号 | |||||
法定代表人 | 白连富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资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76553966-5 | |||||
经营规模 | 未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6553966-5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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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17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选择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应当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将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后,由于自身原因退出的;②因受让方原因未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债务无异议。 4、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同意接收标的企业60%以上职工就业,与就业职工重新签订至少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保证职工一切待遇不变;并同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已通过的《人员安置方案》(该方案已存于北交所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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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5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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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企业规模:12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华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58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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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