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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液化气站整体产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4990   项目类别:   行政(事业)资产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07-10 至 2012-08-0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市通州液化气站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协辛庄41号) 
法定代表人 商亮 
成立时间 1980-01-0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8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240427-6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销售液化石油气、钢瓶、灶具及配件;维修灶具;房屋租赁;储存、罐装液化石油气(限分支机构经营)。 
职工人数 17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市通州区煤炭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76.67  -10.36  -10.3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26.3  151.62  74.69 
审计机构 北京中汉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5-31  236.16  -20.28  -20.2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65.44  296.93  -31.4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衡信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5-22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26.3  231.58 
负债总计(万元) 151.62  151.62 
净 资 产(万元) 74.69  79.9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9.9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汉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致宏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批复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现有经营场所占用的土地为转让方租用的农村集体用地,无土地证;房产为转让方出资所建,无房产证;本次产权转让不包括标的企业使用的房屋建筑物。(1)如标的企业继续使用房屋和土地,则需与转让方签订房屋及土地租赁协议;(2)如标的企业不继续使用房屋和土地,则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将标的企业从现经营地址迁出另寻新址。
2、详见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市通州区煤炭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61号 
法定代表人 吴振和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239847-8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76421831-7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9.9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23万元的交易保证金。
2、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返还。
3、如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1)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前五日内代标的企业偿还欠转让方的债务1081072.51元。(2)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3)同意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切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因标的企业属于特殊行业,受让方需要自行审核自身的受让资格,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未变更,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须征得受让方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挂牌交易,并有权要求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其解除本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50万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偿。  
受让方资格条件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3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市通州区煤炭公司
  • 企业规模:17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元利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59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