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唐山华凯经销中心整体产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行政(事业)资产 |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2-05-18 至 2012-06-13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 企业基本情况
卫生部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唐山华凯经销中心(以下简称“华凯经销中心”)是由唐山市路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出资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于1994年12月成立,注册资本2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树军,注册地址为唐山市部东里商业楼4-6号。经营范围为生物制品批发(有效期至2014年12月20日)(经营期限至2013年5月5日)。该公司在册职工为5人,其中在职职工3人,全部为合同聘用制职工;退休职工2人。
二、股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唐山市路北区经济体制改制领导小组《关于同意卫生部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唐山华凯经销中心改制的批复》(北改批字【2012】1号)文件,批复同意华凯经销中心改制,整体产权公开转让。
三、账面资产及评估情况
经唐山大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2011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账面资产总额248317.92元,负责总额370697.25元,净资产-122379.33元。
经唐山中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华凯经销中心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10月31日。华凯经销中心总资产199076.82元,总负债370697.25元,净资产-171620.43元。以上评估结果已经唐山市路北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备案。
四、转让底价及转让方式的确定
1、转让底价。本次转让标的底价为人民币26万元。
2、转让方式确定。
经公开征集若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将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公开拍卖方式进行转让。
五、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六、转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经营的企业法人,或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医药经销企业管理经验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华凯经销中心股权后,继续留用原在岗职工,并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
3、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向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
4、本次转让所涉及的应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的交易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七、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
1、转让条件所要求的所有材料;
2、《受让意向登记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企业简介等;
4、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政策说明);
5、企业同意收购华凯经销中心整体产权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6、企业认同转让条件的承诺书及相关文件。
7、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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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唐山市路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河北产权交易中心
- 联系人:张鸥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311-87015829/3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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