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上海联吉合纤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机器设备1707台(套))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在其网站及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物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交易。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物权转让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法人等其他组织适用)
2、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物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转让标的涉及共有或转让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属于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我方承诺本次物权交易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交易规则实施。(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情形适用)
4、我方所提交的《物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5、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认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同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同意按照联交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联交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8、我方承诺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受托会员和拍卖机构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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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简况 |
资产公告信息 |
资产描述 |
机器设备1707台(套) |
设备资产 |
设备机械 |
名称 |
机器设备1707台(套) |
所在地 |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
计量单位 |
套 |
数量 |
1707 |
主要功能用途 |
聚酯及直接纺短纤维生产专用设备 |
现状分析 |
由于设备制造生产时间较久,在现在市场上已难以找到维修备件,而大部分设备因其超期服役,机械部分磨损严重,液压系统普遍渗漏油,性能参数精度和生产效率均大幅度下降,未停产前就降低精度使用。现企业已经停产1年多时间,停产致使大部分机器设备损坏更为严重;如果要修复这些生产线,修复费用非常高致其非常不经济;另一方面因为生产线的设备基本上是专用设备,则市场上能使用这类设备的厂家廖廖无几,如果对这类生产线的设备进行处置,可能难以找到合适的设备买家;根据上述分析判断,绝大部分设备拆除后只能按报废物品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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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
共有情况 |
无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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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信息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联系人信息 |
秦佑富 18930685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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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11-20 |
评估基准日 |
2015-06-30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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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依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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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评估值为含增值税的清算价值。
2、按委托方的陈述,委估资产已不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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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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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95.6万元(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6∶00前)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成为产权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如果本转让标的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竞买人应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系统进行报价,其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剩余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转让标的挂牌期间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剩余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全额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2)竞买人对出让人和组织人或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本项目竞价程序公正性的;(3)递交竞买文件后放弃参与网络竞价的(以在网络竞价结束前未登录网络竞价交易系统为准);(4)递交竞买文件截止时间以后,竞买人坚持要求撤销已递交的竞买文件的;(5)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6)当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人后放弃受让的;(7)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8)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人后,未在1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9)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被确定为受让人后,未在1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10)签订上述合同后未按约定时限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超过5个工作日的;(11)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未按约定时限到现场与转让方进行实物交接超过5个工作日的;(12)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4.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手续费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手续费按沪联产交[2014]074号收费标准收取。
5.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受让方需在5个工作日赴标的物所在地与转让方进行资产交接。双方签署《物权转让交接确认书》后,受让方才能进场组织施工。受让方须根据双方约定期限完成转让资产的拆解、搬运、清理。
6.为确保拆除的顺利进行,受让方需在签署《物权转让交接确认书》前交纳100万元的安全拆除保证金和10万元的廉洁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待正常拆除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申请无息原路退还安全拆除保证金、廉洁保证金,否则转让方将不予退还。
7.成交后的设备交割地点在标的物所在地,设备拆解清运的工期自签署《物权转让交接确认书》之日开始计算,工期共计180天。如因受让方原因发生超期现象,每逾期一日向转让方支付总价款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未搬运资产,且并不退还转让价款和安全拆除保证金。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现场拆解、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经转让方现场验收合格后30日按国家有关规定内提供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专用发票。
8.自转受双方签署《物权转让交接确认书》之日起,设备的保养、保管、拆除、运输、清理的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9.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提交附件所列,经签字盖章后的《承诺函》、《安全拆除协议》和《廉洁协议》。
10.本转让标的的《实物资产转让清单》上所列资产项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所有资产项的完整性及品质,清单备注项中列明的缺失项不在此次转让范围内。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11.以上披露内容与《产权交易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请意向受让方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如有违反将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存续五年及以上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1)具有化纤生产相关资质(以营业执照为准)或具有国资委授权开展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的企业(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3)受让方或其委托拆除单位须具有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二级以上资质(含)。(4)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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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95.6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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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联吉合纤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星火开发区明城路195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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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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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