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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工程咨询研究公司整体产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5SH1008214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5-12-03 至 2015-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智德盛投资顾问(上海)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工程咨询研究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150号5楼515室
  法定代表人 吕志慧
  成立时间 1995-11-1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401.89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280579-1
  经营范围
机电,化工,轻纺,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科技咨询,技术服务承担本市利用外资项目的咨询和代理服务,代购主营技术服务项目中相关的仪器,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858612万元   -6.858612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50285万元   58.438161万元   -55.887876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0-31      -0.216632万元   -0.044781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372.532989万元   56.575646万元   2315.957343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1-30
  评估基准日 2015-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0.670000万元   0.670000万元  
  固定资产
2371.890000万元   2458.8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372.570000万元   2459.470000万元  
  负债总计
56.580000万元   56.580000万元  
  净资产
2315.990000万元   2402.89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402.89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本次转让价款的70%(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汇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其余30%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付清,且提供合法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形式),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41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当地政府部门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741.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150号6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王丹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7888-72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企业 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支付能 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当地政府部门及上海联合产 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