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三峡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处置库存废旧图书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6BJ1002202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6-10-08 至 2016-11-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4.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 |||||
处置方法 | ①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②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递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处置资产为转让方处置的部分报废的库存商品,分别存放于北京市丰台区西南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仓库及中国三峡出版社办公楼。意向受让方有权利及义务在本项目挂牌期间,在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了解。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受让方将被视为已对标的资产进行踏勘,并认可接受资产现状及有关资产移交的要求。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退还标的物、拒付价款或向转让方提出赔偿。 3、本项目标的资产转让而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受让方承担。 4、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其他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4万元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需在受让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受让方须自完成《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前往标的所在地与转让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标的资产须在转让方的监督下,由受让方完成图书的切割(切角)并经转让方认可后方可出库装运。受让方须自《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后10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移交及清运工作(包括不限于切割、粉碎以及清运出仓库)。现场切割(切角)、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工作均由受让方自行完成,相关工作所需设备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需自行提取标的物,标的资产的切割(切角)、装卸、搬运、运输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之责任; 5、受让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实施移交及清运,完成切割(切角)后的图书在出库后,受让方应确保处置图书全部化浆处理,且不得以任何手段及途径使其在市场商流通或销售。为此,受让方在支付交易价款的同时,须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纳移交清运保证金5万元。待标的资产正常移交及清运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如受让方未按上述要求将图书进行处理或使其流向市场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转让方不放弃追究受让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6、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国三峡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冯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806239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liyan@netsun.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法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 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