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廊坊开发区耀华道阳光佳和小区商7幢房地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SW1404BJ00037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4-04-30 至 2014-05-2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廊坊开发区耀华道阳光佳和小区 | ||
房产证号 | 廊坊市房权证廊开字第C4934号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8361.62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廊坊开发区耀华道阳光佳和小区商7幢1-102 | ||
房产证号 | 廊坊市房权证廊开字第C5016号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4592.35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廊坊开发区耀华道阳光佳和小区商7幢1-202 | ||
房产证号 | 廊坊市房权证廊开字第C5017号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5983.69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土 地 |
坐落位置 | 廊坊开发区耀华道南 | ||
土地证号 | 廊开国用(2012)第012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4610.75 | |
用 途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类 型 | 出让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3660.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下午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在转让底价应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按时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以及未及时付清成交价款的。 | |||||
处置方法 |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转让房产为:廊坊开发区耀华道阳光佳和小区商7幢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8937.66平方米,土地面积4610.75平方米。 2、标的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3、转让房产情况:第三层(设计用途:商场)建筑面积3295.71平方米;第四层(设计用途:餐饮)建筑面积3026.31平方米;第五层(设计用途:办公)2039.6平方米;负一层(设计用途:超市)建筑面积4592.35平方米;负二层(设计用途:车库)建筑面积5983.69平方米。其它内容请详见评估报告。 4、本项目受让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具体标准为: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部分收取5%服务费;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取3%服务费;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2%服务费。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其他 北京电视台台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11]年第二期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财政局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本房地产过户时涉及的相关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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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电视台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市属单位业务二部
- 联系人:王东鹏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654
- 手机:66295654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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