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淀区厢黄旗七彩华园小区地下2层车位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4BJ1000245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4-04-14 至 2014-05-0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海淀区厢黄旗七彩华园小区地下2层 | ||
房产证号 | X京房权证海字第251476号 | 目前用途 | 停车位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660.71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住总第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股东会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12 个自然日 | ||||
预展地点 | 标的物所在地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车位转让对象仅限于七彩华园小区业主;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与拍卖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拍卖成交款及拍卖成交价5%的交易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最终受让方领取交易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需对标的进行核实交接,核实无误后,需当场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 |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2.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与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一致。 | |||||
交纳方式 | 电汇 | |||||
保证事项 | 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当事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标的转让的风险和瑕疵)。 2、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①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②买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清剩余拍卖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 |||||
处置方法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第2条规定的情形,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为七彩华园小区业主,业主资格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为准。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为北京住总第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海淀区厢黄旗七彩华园小区地下2层46个车位,处置方式为逐个车位现场拍卖;意向受让方交纳2万元保证金,则可在拍卖现场竞买任意一个车位,车位信息及拍卖底价详见拍卖清单; 2.评估报告(首资评报字【2013】第1399号)中所载车位数量为149个。其中087号、169号、168号三个车位不宜转让,2013年11月已转让车位100个,此次实际转让车位为46个; 3.评估报告(首资评报字【2013】第1399号)中149个车位的账面总价值1296.1988万元,没有每个车位对应账面价值,因此无法明确此次转让车位的账面价值,故此次转让披露的账面价值为零; 4.本项目受让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具体标准为: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部分收取5%服务费;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取3%服务费;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2%服务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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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住总第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李永怡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66102719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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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需为七彩华园小区业主,业主资格以房产证 或购房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