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连云区墟沟镇中华东路2号楼西单元3层东户房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8BJ1000099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河北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8-01-11 至 2018-01-24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资产情况 | ||||
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连云区墟沟镇中华东路2号楼西单元3层东户 | ||
房产证号 | 连房权证连字第L00137536号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93.67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转让方名称 | 核工业工程勘察院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说明 | 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核华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核华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资料的同时,应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划转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2)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3)受让方同意交纳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4)已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5)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6)同意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房产、因自身原因或因未了解清楚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而无法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受让方除须按《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转让方有权扣除已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房产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转让标的以房产的实际现状作为转让依据,由意向受让方实际勘验了解。 5、转、受让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标的房产过户的相关税费,未有规定而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为保护、完善其对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和其他权益而需支付的费用、中介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房产由于历史原因,开发商没有将所占土地分割办证,因此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转让方向评估机构提供了2017年6月27日连云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土地信息匹配结果告知单》,该文件确认的不动产单元编号为:320703003001GB01978F00020010,丘地号为:545050-17。转让方承诺对标的房产拥有完全的产权。 2、标的资产不涉及抵押、担保,为空置状态。 3、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10.00 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若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个及2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处置方法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三、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四、竞价方式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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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信息 | ||||
相关附件材料 | ||||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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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核工业工程勘察院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邵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330810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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