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雅园10号楼6单元502室房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7BJ1001789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7-08-25 至 2017-09-0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资产情况 | ||||
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朝阳区安慧北里雅园10号楼 | ||
房产证号 | 京房权证朝其10字第003058号 | 目前用途 | 住宅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69.17 | ||
使用年限 | 70.00 | 已用年限 | 26.00 |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老槐树科贸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北京老槐树科贸有限公司转让朝阳区安慧北里雅园房产的批复(工艺总【2016】332号)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工艺(集团)公司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交纳人民币2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原则上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本标的房产接受意向受让方贷款购买,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商议并就支付尾款时间与转让方协商一致。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贷款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配合,且首期付款不得低于人民币275万,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已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房屋限购政策,并保证符合购买该房产的资格条件,若因自身限购无法完成房产成交及过户,相关风险由受让方承担;(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凡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房产无独立不动产权证,“京房权证朝其10字第003058号”房屋所有权证包含朝阳区安慧北里雅园9号楼、10号楼、12号楼,安慧北里秀园17号楼,安慧北里安园3号楼。 2、标的房产为空置状态。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20.00 万元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 | |||
保证事项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 |||
处置方法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受让方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三、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四、竞价方式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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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信息 | ||||
相关附件材料 | ||||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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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老槐树科贸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张飞虹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91104053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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